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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西新农村规划与实施的若干建议(2)

时间:2009-12-11 12:09来源:福建农林大学学报2006.06 作者:课题组 点击:
三、规划的实施 (一)新农村建设要坚持试点先行 新农村试点要体现代表性和示范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坚持先行试点、以点带面,积累经验、扎实推进。试点村的选择要注意具有代表性,能起到示范带动作用。试点

三、规划的实施
(一)新农村建设要坚持试点先行
新农村试点要体现代表性和示范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坚持先行试点、以点带面,积累经验、扎实推进。试点村的选择要注意具有代表性,能起到示范带动作用。试点选择应按照分类指导的原则,省一级的试点村可根据经济发展程度分为经济发达型、经济中等发达型、经济欠发达型三类,市、县一级可进一步依据经济、村容、乡风等要素分为纯农业型、城郊型、资源型或者商贸型等几类。
新农村建设要突出多层次和多方面。试点的选择从层次上看,不仅要有目前正在进行的试点村建设,还要推及到乡镇、县、地市三个层次;还可以不同系统就不同的建设重点分行业、系统进行试点,通过多层次的试点,探索总结宏观、中观、微观各层次指导和实施新农村规划的经验。试点不仅要重视资源条件和发展环境好,村、乡镇、县领导班子较强、群众积极性高、产业发展基础较好、经济实力较强的村,也要选择一批基础条件较差的村作为试点,通过选择试点,努力探索出一些带有共性的、规律性的认识,从整体上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新农村建设试点要注重科学性和探索性。科学性是试点的基础。试点村的方案要基于农村发展规律,本着科学的精神精心策划,不能超越试点区域发展实际。但试点又要体现探索性。探索性的目的就是研究问题,积累经验。要加大对试点建设的资金支持,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和激励作用,安排专项资金支持试点工作;整合各部门力量,集中各部门的力量搞好试点工作;充分利用市场机制,广泛吸纳社会资金投入试点建设中。新闻媒体要组织力量宣传总结各地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形成全社会齐心协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良好氛围。但又不能把试点做成政绩工程,不切实际地投入,形成不具代表性的经验。
(二)着力构建农村现代产业体系
产业是农村经济发展的基础。建设新农村,要有厚实的产业支撑,通过项目,带动产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首先要推进现代农业建设,提高农业产业化水平,继续发挥福建省食用菌、茶叶、水果、水产品、毛竹等特色农产品优势,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建立特色农产品发展体系;提高农业基础设施水平,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推广使用农业机械,加强农业发展的配套体系建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重视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加强福建农业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尤其重视新品种、新技术、新化肥、新农药、新农机具的推广力度,提高农业科技水平;构建闽台农业合作新平台,重点突出良种引进、农产品加工合作和管理经验借鉴,提高闽台农业技术合作的水平和层次。同时,积极扶持农村二三产业发展, 充分发挥城镇对农村经济发展的带动作用,鼓励并支持劳动密集型产业、第三产业和个体私营经济发展, 注意对农村环境的保护;拓展农村非农就业空间,鼓励农民自主创业, 发展农村创业经济。
(三)加强法规建设,建立健全体制机制保障
1、加强地方性法规建设
结合福建实际,加快制定新农村建设配套法规,出台有关保护农民权益的法规。从法规政策上赋予在城市具有相对固定场所、劳动岗位、合法收入等条件的农民工一定的公共服务选择权和公共事务参与权等;加强法律监督,保证涉农法律法规得到贯彻实施,针对农民土地承包、土地流转、土地权属以及农村环保纠纷大面积增多的趋势,特别要加强对土地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环境保护法等法律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加大执法力度,强化执法机关主动为新农村建设服务的执法意识;为新农村建设提供法制教育支持和司法援助,继续倡导农村普法教育,特别是结合实际,开展农民关心的土地,村集体资产、家庭财产、就业等方面法律知识的宣传。
2、建立健全体制机制保障
建立城乡协调发展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消除制约城乡发展的体制性障碍,促进城乡资源的合理流动,把更多的外部资源引入农村,通过增量资源激活农村的存量资源,改变城乡差距过大的状况。改革劳动、就业和户籍管理体制,让农民与城市居民一样享有平等就业和公平竞争的环境;建立城乡基础设施、公共管理、社会保障等公共品的共同发展和衔接机制,促进城市公共设施、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和发展,让城乡居民共享工业化、城市化发展的成果;大中城市要以市带县、市帮县,加大城市人才、智力资源对农村发展的支持,加大城市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方面对农民群众的服务,引导社会资金向农村流动,促进城市资源向乡村配置,形成激发内源力量成长的长效机制,使农民真正成为新农村建设主体,促进农村与城市的协调持续发展。
建立多元稳定增长的新农村建设投入机制。要把日益增长的财力更多地投向农村,处理好政府主导、农民主体和社会主动的关系,形成新农村建设稳定的资金来源[4]。调整财政支出结构,以政府增量投入引导存量调整用于新农村建设。加大公共财政对新农村建设的投入,“十一五”期间重点加大对现代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农村资源环境、、农民就业培训、农村公共服务等方面的财政投入。建立财政投入的稳定增长机制,保证每年财政支农增长的比率高于财政增长的比率。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把分散在计划、财政、农业、水利、国土、科技等部门的同一使用方向的资金重新整合,集中解决新农村建设中群众最关心、受益最直接的问题中来。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投入新农村建设,充分调动农民投资投劳的积极性,探索实行土地资产运作、个人资本参与、企业投资经营、共同投资管理等有利于新农村建设的办法;加强金融体制改革,各金融机构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加大对农村的支持力度,规定各金融机构将一定比例的新增存款投放当地,支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农村信用社作为农村金融领域的主力军,在贷款方式、品种、期限以及担保方式上要不断改进和完善,借鉴我省林权抵押贷款的融资运作模式,探索发放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与使用权等为担保的贷款。
建立新农村建设的公共品供给机制,把新农村建设的突破口选在农村公共品有效供给上建立城乡统一的公共产品供给体系,引入市场机制,通过委托、购买代理等,建立多元化的供给模式。对纯公共产品如农村教育、卫生、环境保护等的供给,应建立城乡一体化的供给模式;对准公共产品如水利、道路、就业培训等方面,应根据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建立渠道多元的供给模式,由政府、社会、私人、民间社团协会多方面提供,优先支持市场机制发生作用,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推进基层民主建设,改革公共品决策程序,使现有“自上而下”的供给模式向“自下而上”的供给模式转变。继续推行“一事一议”制度,营造民主氛围,鼓励农民表达自己的意愿,建立良好的农村公共品需求表达机制。
建立加快新农村建设的工作机制。首先用好现有的工作机制,下派村支书、科特派、专家服务团、“六大员”等都是福建省农村工作机制的创新,新农村建设中,要对创新的机制不断完善,形成长效机制,使其在各自领域中发挥更好的作用。其次,要通过深化改革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建立规划约束机制,建立健全规划组织实施、评估检查的长效工作机制和规范化工作程序,强化规划的约束力。建立合力联动机制,借鉴韩国、日本经验,在各级政府内设立本级新农村建设的综合协调指导机构,涉及的部门设立新农村建设协调、联络员,保证部门联动,形成推动合力。建立工作激励机制,把新农村建设工作成效、政策措施、实施成效作为考核各级党政部门和领导的重要内容,做实做好新农村建设工作。借鉴湖南等省做法,探索打通优秀乡镇领导干部进入省直机关和县以上政府任职的通道。建立市场化运作机制,利用企业高效经济的运行机制,建立利益共享制度,引导企业把资源投入到农村开发建设中,探索公共资金支持农村有偿服务方式,将城市的资源通过有偿使用的方式引导到农村去。实行民营资本“非禁则入”的政策,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新农村建设,促进城乡要素自由流动、优化组合。建立欠发达区域扶持机制,参照中央支持西部开发、中部崛起、东北振兴的做法,区别实施省域内的不同地区不同的扶持政策。
 
[参考文献]
[1] 扎实有效推进海峡西岸新农村建设(N). 福建日报社论,  2006-07-28(1).
[2] 潘绣文. 福建领导干部海西新农村建设专题研讨班结业[EB/OL].
[3] 孙耀武.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践中应处理好的十大关系[J]. 福建农林大学学报,2006,9(2):11-14
[4] 马国川. 新农村建设呼唤财政体制改革[J]. 经济研究参考,2006,(47):20-21
 
主要执笔人:宋国林  潘扬彬   苏金福   夏文顶   翁标
课题总指导:苏昌培
课题总负责:曹德淦
课题承担单位:福建省特色研究会,福建省人大农经委,福建农林大学软科学研究所
课题负责人:郑庆昌   江化开   宋国林   陶陆军
课题成员:陈世泽   郑金贵   陈冬   黄建兴   陈宜安   陈启锋   孙婷婷   檀云坤   张宝华      熊明根   吴兴南   吴声怡   陈清福   郑晓梅   蔡雪雄    夏文顶   潘扬彬   王阿娜    苏金福   张丽萍   翁标
 
(责任编辑:特色研究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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