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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西新农村规划与实施的若干建议

时间:2009-12-11 12:09来源:福建农林大学学报2006.06 作者:课题组 点击:
“建设海峡西岸社会主义新农村几个重大问题研究”课题研究成果之四,发表于福建农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年第6期。

 

海峡西岸社会主义新农村规划与实施的若干建议
 
“建设海峡西岸社会主义新农村几个重大问题研究”课题组
 
[摘要] 在把握海峡西岸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战略定位、价值选择和几大主要矛盾问题的基础上,从规划定位与要处理的几个关系,规划实施过程中的试点、农村产业体系的构建、体制机制的创新与完善等方面提出相关的建议。
[关键词] 海峡西岸社会主义新农村;规划与实施;建议
[中国分类号]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Several proposals on the planning and implementing of the new socialist countryside on the west side of Taiwan Straits
Abstract:This article bases on grasping the strategy orientation of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new socialist countryside on the west side of Taiwan Straits , the value choice and several contradictions, puts forward the correlation proposal from the planning orientation and the relation it must process, the pilot on the plan formulation process, the construction of rural industrial system, the innovation of the system mechanisms and so on.
Key words: The new socialist countryside on the west side of Taiwan Straitsplan and implement; proposal
 
制定与实施重要的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是政府推进发展战略、实现宏观调控目标、管理经济社会工作、履行政府职能的重要手段。福建省已经制定了《海峡西岸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五年规划纲要》,规划的实施对推进海峡西岸新农村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海峡西岸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既需要从广大农民群众最关心的、最急迫的、最直接的、反映最强烈的问题入手,也需要各级政府从统筹城乡发展,促进农村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加快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高度来规划与实施。在把握海峡西岸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战略定位、价值选择、面临的几大主要矛盾问题的基础上,本文就全省以及各地制定和实施规划提出若干建议。
一、规划的定位
(一)规划要准确把握总体要求
这个总体要求既包括十六大以来中央指导“三农”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新任务即中央概括的“五个基本”,也包括福建省关于“融入全局、立足多予、注重运作、重在实效”的总体思路[1]体现在规划上,就是将海峡西岸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为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重要目标和手段;依托福建相对较好的经济基础,将农村发展由单纯的农村自身发展转变为外力推动促进内源发展的投入型发展之路,发掘农村存量资源,激活农村内部活力;以增进农民福址为根本落脚点,统筹城乡发展,协调农村“五个建设”,建立新型城乡关系;通过新农村建设使海峡西岸新农村成为科学发展、社会和谐、促进统一、服务全局的新农村。无论是海西新农村的总体规划,还是各地的规划、各类专项规划,都要将新农村建设和海西区建设互为基础、互为条件、相互衔接、相互促进。各专项规划特别要与各专题规划在目标上统一、任务措施协调;重视通过转移、反哺、支持激活农村内部发展动力,转变资源优势为经济优势,推动农村全面发展。
(二)规划要突出特色
制定海峡西岸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要把握农村发展的一般规律,充分认识并把握好新农村建设中的主要矛盾,结合实际,正确处理好客观条件和建设目标的关系,急农民之所需、所求,真正通过新农村建设给农民带来实惠。规划要突出体现海西在“以工促农、以城带乡”有实力,农村工作机制创新有基础,“山、海、侨、台”有优势,不同区域农村有差异的特点,尤其是要充分利用丰富的山海资源和建设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的契机,延伸两翼、对接两洲、打通中部、拓展腹地,将丰富的资源优势转化强大的经济优势,将新农村建设与服务祖国统一结合起来。海峡西岸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规划要立足这些基础,同时各地方的新农村规划也要追求特色,紧密结合地方实际和农民需求与愿望搞好规划,突出乡村特色、地方特色。
(三)规划要重点体现农民主体作用
能否充分发挥农民主体作用是新农村建设成败的关键。农民主体性体现在农民是新农村建设决策的重要参与者,新农村建设的主要实施者和新农村建设成果的分享者。在规划制定和实施中体现这一主体性,既要求在制定规划时要听取农民的意见,考虑农民的需求;又要求在实施规划时充分发动农民,调动农民的积极性,特别是凝聚和留住乡村本土人才,通过新农村建设培养一支庞大的乡村人才队伍。
二、规划要处理好的几个关系
(一)要注意把握总体和个体的关系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是一样的,但由于福建各地农村基础条件差异大,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制定规划时要注意不能一个模式照搬,必须根据当地的客观条件、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农民承受能力,突出特色,体现多样化,探索不同类型的新农村建设模式。沿海经济发达地区的新农村建设规划要适度超前,构建城乡统一的乡村建设格局;经济发展中等地区的新农村建设要把新农村建设与小城镇建设相结合,注重小城镇对农村发展的带动作用;经济欠发达地区的新农村建设应该注重通过村庄的改造,加快解决广大农民最紧迫的生产生活问题,带动新农村建设。
(二)要把握好经济发展和综合发展的关系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全面的目标,经济发展是基础,只有发展经济,才能实现农民生活富裕,但新农村建设不单纯是经济发展的问题,而是一个综合发展的问题。规划不仅要注意加强农村基础设施、环境、住房等“硬件”条件的改善、整治和建设,而且要加强农村科技教育、文化体育、医疗保健,以及良好村风民风的形成等“软件”系统建设。规划要正确处理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资源节约的关系,改变农村经济在很大程度上以牺牲环境和浪费资源为代价获得发展的现状,实现经济发展和环境资源的协调[2]要保护好农村资源,特别是耕地资源,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尤其是基本农田保护制度,这对人多地少的福建尤为重要;要把产业发展与生态保护结合,防止污染产业借新农村建设的之机从城市转移到农村,破坏农村的生态环境。规划要重视发挥农村人力资源优势,加快提高农民素质,着力增强农村自我发展能力的问题。
(三)要把握好近期和长期的关系
新农村建设既是当前的紧迫问题,又是长期的历史任务,是一个动态的过程。规划同样要将实现长期的目标和推进近期工作紧密的结合起来[3]。从长期来说,规划要体现总体工作要求和目标任务;从短期而言,规划要科学地细分总要求和总目标,扎实抓好当前工作,通过各阶段具体措施逐步实现总体目标要求。新农村建设切忌急功近利、操之过急,要根据财力和当地实际,量力而行,这样的规划才能付诸实施,变成现实;新农村建设规划要与可持续发展相结合,注重对资源的节约利用,既要尽量节约土地,又要考虑方便群众生产生活,避免大拆大建,防止朝令夕改,劳民伤财。同时,规划也要有前瞻性,要充分考虑农村工业化、城镇化的发展趋势以及农民在物质文化上的更高要求,以适应经济社会的发展。(责任编辑:特色研究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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