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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延伸海西基本态势拓展区域经济合作的对策研究(3)

时间:2010-06-10 14:19来源:《福建省“十二五”规划前期重大 作者:特色研究会 点击:
5、统筹城乡协调发展,促进欠发达地区发展 促进欠发达地区发展是协调区域经济发展、提升区域经济实力,增强海西区整体带动力的重要任务。要把促进欠发达地区特别是边界临界地区发展,作为延伸海西区态势、拓展区域
5、统筹城乡协调发展,促进欠发达地区发展
促进欠发达地区发展是协调区域经济发展、提升区域经济实力,增强海西区整体带动力的重要任务。要把促进欠发达地区特别是边界临界地区发展,作为延伸海西区态势、拓展区域合作的关键环节。
一是以通道和腹地建设带动边界崛起。欠发达地区要加快建设沿海通道的经济合作走廊,以经济合作走廊的建设带动沿线城市发展,由沿线城市的发展带动周边地区发展;增强山海协作、陆海联动,主动呼应不同港口群对腹地的分工,承接沿海产业转移,建设产业转移园,促进欠发达地区产业结构调整与升级。
二是扶持欠发达地区优势特色产业发展。依托海西现代交通体系的完善,立足欠发达地区的资源优势和市场需求,大力扶持特色产业发展,提高农产品和特色资源产品深加工水平,培育各种特色经济,增强欠发达地区经济发展中的产业竞争力和支撑力。
三是加大欠发达地区与沿海发达地区的经济协作。以“海”的先行,引领海西区内部以及西向中西部的“陆”的联动,通过“海”、“陆”互动协调发展,延伸腹地范围,促进欠发达地区发展。考察选择在欠发达地区建设“沿海产业转移园”,形成产业对接区。积极推动包括台资企业在内的符合环保要求的沿海地区劳动密集型产业向山区转移,促进这些地区加快发展。同时,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沿海对山区对口帮扶工作机制,特别是在信息、科教、人力资源等领域开展帮扶。
6、建设统一开放区域市场,推动区域更紧密合作
统一开放的区域市场是区域经济合作水平的重要体现。要逐步消除区域障碍,建立跨区域开放竞争的要素和商品市场体系,促进要素和产品在两岸、省际间的流通顺畅、便捷,加快福建与周边地区经济一体化发展,加快两岸共同市场形成,提升海西区的竞争发展能力。
一是建设一体化市场机制。调整政府职能,以打破各种形式的垄断和封锁为突破口,推进区域市场一体化。加快推进劳动力、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在市场机制基础上的自由流动,强化市场机制对于生产要素的配置功能,促进产业整合和企业在市场机制基础上的重组。拓展区域内投融资渠道,鼓励和支持优质资本、优良企业跨行政区的并购和资产重组等活动,以产权为纽带,建立企业之间的联系。
二是推动海西二十城在产业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制定方面的合作与互认。加强市场监管合作,突出各区域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的合作。建设区域共同市场,加强区域的经贸合作与交流,联合建立招商项目库,开展区域内多方参与多边收益的大型合作项目建设,共同开拓国际市场。
三是共建人才与劳务市场。加快城乡、跨区域就业政策的创新与衔接,建立海西人力资源机构协作网络,发挥其在职业介绍、就业培训、就业信息、远程招聘等方面作用。试行城市间干部交流挂职制度。加强劳务合作,加快实现劳务工供求信息共享,合作开展以集中输送、集中培训、集中管理为主要形式的人力资源合作计划,引导和推动劳动力的跨区域合理流动。
四、进一步延伸海西基本态势、拓展区域经济合作的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协调
一是加强区域发展战略规划协调。要注重海西区域经济合作规划与国家战略的协调,与长三角、珠三角、中部地区、台湾地区经济合作规划的协调以及在海西区20城市内的协调,提升海西区战略的管理水平与实施成效。
二是加大政府层面的协调。加强不同区域范畴的经济合作规划和政策引导,强化政府在制定和实施区域发展规划、统筹产业布局、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协调重大问题等方面的协调职能。强化政府组织推动,建立区域经济合作的组织架构体系,完善不同合作层次的协作机制区域协作的机制体系。在省域层面和市域层面,就两岸先行先试、综合大通道建设、港口建设、城市群建设、产业集群建设、区域一体化机制建设等重要合作内容尽早做出安排。清除政府在合作中的政策、体制和思想上的障碍,改善地区之间的利益关系,推动海西区域合作的可持续发展。
三是加强企业层面的协调。发挥企业在区域经济合作中的主体地位,鼓励推动企业的跨区合并与重组。推进跨省域、跨行业的大企业、大集团合作。积极支持组建区域行业协会,促进企业在更大区域空间的经济交流合作。
四是增强各种非政府组织的协调。建立区域行业合作联盟。发挥行业协会在调解企业在贸易与投资过程中所产生的争端的作用。发挥专家学者在区域经济合作方面的智力支持作用。
2、建设载体平台
一是构建综合试验区平台。以福州(平潭)综合实验区为对台交流合作先行先试、推动海峡经济发展的突破点,推动国家把平潭岛设立为两岸合作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加大具体政策上的支持力度,探索建立两岸合作的新机制、新模式,促进两岸经济、社会的融合;争取创办两岸产业合作园区、特色文化产业区和两岸教育合作园区。探索在海西省际边界地区建立综合开发区,推动跨省区域合作。
二是发挥区域论坛带动作用。整合优化区域合作交流论坛平台资源,形成国家级、区域级、省市级等多层次的平台体系。努力将“海峡论坛”构建成为两岸政策性和事务性交流的平台、两岸民间交流的平台、两岸经贸合作的平台、两岸交流的平台。完善“闽粤赣十三市政协论坛”、“闽粤赣三边经济协作区发展论坛”、“九方经济合作论坛”等合作发展平台,加强海西区主体与海西区其他临界地区以及海西区相邻地区的协作。
三是拓展展会载体功能。拓展和丰富“9·8”、“5·18”、“6·18”等展会载体在推进区域经济合作中的作用。在办好现有的综合性平台的基础上,积极搭建更多的展会型载体平台,专业性、行业性平台。
四是搭建完善其他各类、各行业平台。立足于海西区域经济合作的要求,搭建和完善各类枢纽型载体平台、文化型载体平台、社会融合型载体平台,形成海西区域经济合作的多元力量支撑。
3、完善配套政策 
一是用好用活国家赋予海西政策。及时更新各省部合作协议的内容。推动各关部委在推进两岸交流合作方面出台具体措施。争取海西区域合作有关重点领域或重大项目列入国家“十二五”规划。争取国家对海西先行先试具体政策的支持,在两地的金融机构互设、新台币兑换的范围扩大、新台币的离岸金融业务拓展等方面争取相关政策支持。
二是制定完善区域合作的地方性法律法规政策。以建立健全区域协调发展和合作互动的地方性法律法规为重点,推进跨区域管理体制合理对接;推动制定《海西区域合作章程》、《海西区域合作法规》、《海西区域经济合作条例》等地方性法律法规。在招商引资、土地批租、外贸出口、人才流动、技术开发、信息共享等方面推动海西相邻四省联手制定统一政策。
三是制定完善财政金融政策。设立推进海西区域经济合作的专项资金,主要用于重点支持海西区域经济合作中具有公益性、基础性与战略性的基础设施建设、公共平台建设、制度建设的奖励。鼓励企业及风险投资、私募基金等以项目或资金多元化、多渠道方式参与到区域经济合作项目建设。
四是制定和完善人才、科教、文化、环境政策。实行海西城市间干部交流挂职制度。建立跨区域重大科技项目合作研究的鼓励制度,推进科技资源的协作共享和信息互动。探索教育资源共享的多种模式,建立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就业信息互通制度。优化海峡文化的发展环境,推进海峡文化发展保障政策的建立。围绕酸雨、流域污染区小事等区域性环境问题,制定并实施区域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规划。
 
 
                                   课题负责人:郑庆昌  江化开
                                   课题组成员:苏金福  张协嵩  张丽萍  郑永平
 
 
(责任编辑:特色研究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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