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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延伸海西基本态势拓展区域经济合作的对策研究(2)

时间:2010-06-10 14:19来源:《福建省“十二五”规划前期重大 作者:特色研究会 点击:
2、主要目标 以区域经济合作的拓展,延伸海西基本态势。海峡西岸经济区一体化发展格局基本形成,两岸人民交流合作先行先试区域初步形成,与中西部、长珠三角合作显著加强,福建在海西的主体作用和海西在我国沿海经
2、主要目标
以区域经济合作的拓展,延伸海西基本态势。海峡西岸经济区一体化发展格局基本形成,两岸人民交流合作先行先试区域初步形成,与中西部、长珠三角合作显著加强,福建在海西的主体作用和海西在我国沿海经济带的作用进一步突显,竞争与合作能力显著增强。
到2015年,东出西进,联接台湾,服务两岸直接“三通”、促进中西部和长珠三角更便捷参与对外开放的综合通道基本形成并不断完善,两岸人民交流合作的前沿平台功能更加凸显;海峡西岸港口群一体化发展取得重大突破,推进临海产业的发展和以“海”为带动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初步形成东南沿海的先进制造业基地;福州、厦门、泉州、温州、汕头5个中心城市集聚和带动辐射作用更加突出,海西城市群联盟建立,“1轴线+3组团”的海西区一体化空间发展新格局形成;城乡一体化发展加快,带动福建与临省边界崛起,促进欠发达地区发展;服务于区域要素的自由流动、多层次的统一开放区域市场基本形成,跨省区域基础设施建设衔接完善,环境保护与自然资源的合作开发利用取得突破;先行先试推动两岸经济合作长效机制的初步建立,跨省区域合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进程加快推进,多层面的区域经济合作机制和海西区一体化发展机制基本形成。
三、进一步延伸海西基本态势、拓展区域经济合作的主要任务与重点领域
进一步延伸海西基本态势、拓展区域经济合作,要围绕:推进两岸合作的先行先试、推进形成对外开放新优势的综合通道、加快形成产业分工合作良好格局、加快中心城市建设和城市群(圈)发展、建设统一开放的区域市场、建立一体化发展的区域合作机制等主要任务,着力在以下重点领域实现突破:
1、推进两岸合作的先行先试,提升“海”的带动水平
  “海”,即台湾海峡、海洋、海湾、海港、海岛,是海西发展的特色、优势与潜力所在。实施和拓展先行先试政策,要发挥“海”的优势,不断提升“海”的带动水平。
一是推进两岸共建台湾海峡国际航运中心。以海峡两岸相关港城的资源整合与机制协调,推进建设以高雄港为中心,以厦门、福州、泉州和台中、基隆、台北港为两翼的台湾海峡国际航运中心。在具备《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的前提下,着手推进两岸港口发展、港口布局、港口规模、政策协调、物流流向、设施配置、信息共享、软环境协调、商业机构设立等实际操作。以两岸港口整合的先行先试,促进两岸特色的经济合作机制建设。
二是加快海西港口资源一体化整合提升。围绕发展大港口、大通道、大物流,积极整合海西港口资源,打造服务周边省份和内陆地区发展、适应两岸“三通”的海峡西岸经济区港口体系,形成面向世界、服务中西部发展的现代化、规模化、集约化的海西港口群。建设两集两散的大港口,加快建设海峡西岸北部、中部、南部三大港口群。建设“飞地港”和“无水港”等,有效对接三大港口群。统一港口管理体制建设,确保港口资源优势充分发挥。
三是推进港城一体化发展。以港口“点”的整合,带动城市“面”的融合,加快福建与浙江、广东沿海“1轴线”经济带的融通,共同打造海西的沿海对外开放的重要前沿阵地,并带动内陆城市“3个组团”的发展。依港兴城,港城互动。借助海西区港口群的整合、发展和推进海峡航运中心的建设,促进以港口为依托的海西区城市群发展,使海西区沿海一线港口城市走向滨海城市。要着力解决新老城通道贯通问题和港城互动的产业支撑问题,加强跨区域交通建设衔接和产业对接合作。
四是有序合作开发海岛资源。突破陆域资源特别是土地制约,发挥先行先试政策优势,推进沿海岛屿的有序合作开发,培育形成福建发展的新增长极。优先开发便于对台贸易开展紧密贸易和设立特殊监管区岛屿。重点推进两岸共建开发平潭岛和环三都澳;条件成熟时,可比照平潭岛做法,进一步推进莆田南日岛等岛屿的开发开放。
2、衔接完善跨区重点基础设施,加快综合通道建设
以统筹跨区域基础设施建设为基础,带动区域港口、城市、产业、腹地协调发展,形成融大通道、大港口、大物流为一体的服务周边新的对外开放综合通道。
一是建设外接内连大通道。以统筹大型项目规划建设为依托,对外推进东出西进方向道路建设和“1轴+3组团”格局形成中的城市间基础设施的互联互通,特别是谋划以港口为出发、以打通中西部腹地的铁路干线为重点的出省通道布局与建设;对内推动环海西大通道与省内通道的全方位对接,逐步推进各层次合作区内的交通运输管理一体化。加强海关间的协调和沟通,加强区域港口和口岸合作,形成海峡西岸经济区大通关服务平台。
二是建设多式联运的大物流。依托外接内联的大通道,建立合理的公路、铁路、水路运输枢纽站和物流园区;建立覆盖海西衔接全国的物流货运公共信息平台;扶持引进一批跨区域运输物流企业,加快发展第三方物流;提供投资融资服务,协调重大物流项目落户海西。
三是在此基础上,围绕打造海西区内外便捷的人流、物流、商流、信息流等流动,集中力量打造沿海大通道和内地到福建的便捷交通走廊、产业对接走廊,形成以交通为骨架,物流通道、产业走廊、信息通道和旅游通道等相互促进的海西区综合通道建设,有效促进资源要素的合理流动和在海西的集聚与优化配置,增强服务周边地区能力的同时,拓展福建的发展空间。
3、构建产业分工合作良好格局,推进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
产业合作,是区域合作的重心。要通过区域产业合作,促进福建产业结构的调整与优化升级,在海西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中推进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
一是依托两岸产业对接集中区、高新技术产业带、农业合作试验区、现代林业合作实验区、海洋产业开发基地、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海峡西岸物流中心、国际知名的海峡旅游目的地等两岸产业合作的紧密区域,推进高新技术产业以及农业、旅游以及保险和证券等领域的对台合作,促进福建新能源、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信息网络和海洋等战略新兴产业的培育和发展,提升对台产业合作的深度。
二是提升跨省和省内区域产业合作水平。加强与中部边际区在自然资源以及传统产业等方面的产业协作。推进同长珠三角经济区的制造业合作,利用高新技术全面提高海西制造业经济效益和产业竞争力,推动海西新能源、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信息网络和海洋等战略新兴产业的培育和发展,促进东部沿海先进制造业基地的建设。加强闽港澳金融业和投融资合作。全面推进福建内部9地市区域的合作特别是沿海与山区的产业合作,推动区域协调发展。
4、做大做强中心城市,打造海西城市群
城市群是未来海西区经济一体化的核心区。海西区未来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将取决于区内城市群的空间聚合状态、中心城市的定位、各城市群及其内部的分工与合作。要把做大做强中心城市,加强城市联盟,建立城市经济合作新格局,发展城市群,促进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作为海西区拓展区域合作、实现跨区域集约发展的重要模式。
一是构建“1轴线+3组团”城市经济合作新格局。发挥福建主体作用,依托福州港、厦门港、湄州港的三大港湾整合,发挥跨区域交通通道日益完善的优势,推动海西沿海1轴线5个中心城市(福州、厦门、泉州、温州、汕头)的合作,促进整个海西沿海经济带的率先发展,增强海西对外开放合作的功能。加强福建周边临界城市与浙江、广东、江西的临界城市的边界互动合作,形成海西次级城市经济圈—东北翼城市组团、西南翼城市组团、中西翼城市组团3个组团。推进海西边界的融合与崛起,加快海西20城市的互动和同城化发展。“1轴线+3组团”城市经济合作圈的形成,将成为海西区域经济合作进程中一个最佳的布局形态。
二是发展壮大中心城市。围绕海西区5个中心城市未来形成沿海1轴线合作带的趋势,要进一步发展壮大福建的厦门、福州、泉州的三大中心城市,先行先试,可适当调整行政区划,拓展空间,把发展较快的地区或新区纳入中心城市,扩大中心城市规模,加快平潭等新区开发,增强中心城市实力,辐射和带动周边地区的发展。同时,要依托沿海现代交通体系的完善,积极与海西内的浙江温州和广东汕头两个沿海开放城市紧密合作,拓展福建“对接两洲”的区域合作空间和海西区建设布局态势。
三是培育发展中小城市。挖掘中小城市的潜力,完善功能,增强集聚,优化发展,凸显特色,促进形成分工合理、设施配套、功能互补的海西区3大组团的次级经济合作圈。沿海港口及中心城市周边的县级城市要参与中心城市的产业分工,形成具有一定辐射能力和竞争力的城市;主要交通线沿线的县市和资源丰富的县市要依托对外交通优势和资源优势,着力培育发展具有比较优势的产业;欠发达县市要引导生产要素集聚,发展特色产业。有条件的县市要加快行政区划调整,引导产业和人口集聚,扩大县城和重点镇的规模,增强对城、镇的辐射带动力,发展成为地方性中心城市。(责任编辑:特色研究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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