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叔明研究员 林其屏研究员 郑庆昌教授 陈冬博士 张文彪研究员 吴声怡教授 吴兴南教授 王耀明博士 陈清福兼职教授江化开兼职教授 陈延锋兼职教授
返回首页

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新维度:增进农民福祉(3)

时间:2009-12-07 10:01来源:福建农林大学学报2006,9(2) 作者:江化开 郑庆昌 点击:
三、 增进福祉,让农民享有中国特色的等值不同质的现代生活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在社会主义条件下, 以 科学发展观、和谐社会理念 为指导,按照 城乡统筹发展的方针和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机制,农村社会、经济
 
三、            增进福祉,让农民享有中国特色的“等值不同质”的现代生活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在社会主义条件下,科学发展观、和谐社会理念为指导,按照城乡统筹发展的方针和“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机制,农村社会、经济、生态协调发展,农民人的发展、生活的改善、福祉的增进共同实现,由传统农村向现代化农村转变的历史过程。因此,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长期的历史任务,具有明显的全面性、综合性、层次性的特征。在这一历史变革进程中,必须实现“四个转变”:一是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要用现代化的科学技术武装农业、改造农业,用先进的科学方法管理农业,加强农业设施建设,调整农业生产结构,转变农业增长方式,发展农村特色经济,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二是传统农民向新型农民的转变,要通过农村教育、农民培训、文化道德建设,努力培养适应农村现代化需要的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有道德的新型农民,提高农民的整体素质;三是城乡分割向城乡协调的转变,要强化政府对农村的公共服务,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统筹城乡发展,协调城乡的产业布局和产业链条,使农村的工业化、信息化纳入国民经济发展的整体规划和格局之中;四是传统生活向现代生活的转变,要推进村庄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加强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的生态、生活环境,推进精神文明建设,逐步实现新房舍、新设施、新环境、新风尚的目标。
农民的生活状态和生活方式是新农村建设所有工作、所有努力成果的最终体现。因此,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其出发点和落脚点就是为了提高农民的生活质量和增进农民的福祉,这是广大农民最大的根本利益,我们所有的工作都应该紧紧围绕这个根本利益来展开。十六届五中全会以“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二十个字对新农村作了全景式的描绘,提出了新农村建设的具体目标和要求。其中有许多涉及到新农村生活方面的内容。新农村建设,实际上也可以说是一种农村的“新生活”运动。
那么,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过程中,农民的“新生活”应该确立什么样的目标?是一种什么样的生活方式?很显然,过去传统的、封闭的、落后的生活状态和生活方式需要改变,但是,照搬城市的生活标准和生活方式也是不行的,这既不现实也不必要。从城乡发展进程和城乡各自特点来看,我们认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基本目标应该是增进农民福祉,让广大农民享有中国特色的“等值不同质”的现代生活。
“等值”,是指通过发展农村经济,建设基础设施,规划土地村庄,改善公共服务,完善治理结构,使农村居民获得与城市居民价值相近的生活质量。50年前,赛德尔基金会以“城乡等值化”理念在德国巴伐利亚州开始了试验,并取得了成功,后来成为德国农村发展的普遍模式[]。它主要通过土地整理、村庄革新等方式,实现了“在农村生活,并不代表可以降低生活质量”的目的,使农村经济和城市经济得以平衡发展,明显减弱农村人口向大城市的涌入。从中国农村的实际出发,有一定聚居规模的村庄、乡镇,在新农村建设中要特别注意规划和建设中的功能分区(包括农业、工业、居住、市场、文化、生态等),搞好水、电、路和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科技、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发展,加强生态环境和居住环境建设,使农民居民在农村也能享受到现代化生活的许多要素。
“不同质”,是指这种“等值化”的农村生活不是城市生活的简单“翻版”和“同质化”,而是从各地的实现和传统出发,逐步形成一种现代化特征与各地农村特色兼备的生活方式。这里涉及到一个重要的问题,新农村建设中的“中国特色”、“民族形式”或者“中国化”问题。不可否认,我国的许多城市建设已经在相当程度上失去了“自我”,失去了“中国特色”和“民族形式”、“地方形式”,造成“千城一面”,“城市病”流行。实际上,许多的农村在村镇建设中已经受到了城市建设中指导思想偏差的影响。中国农村幅员辽阔,千差万别,在新农村建设中需要更多地挖掘和发扬富有“中国特色”的民族形式和地方形式,使我们的新农村建设呈现出独有的魅力和特色。这种魅力和特色,既体现在当地的自然、地理、人居等物质层面,又体现在当地的文化、民风、民俗等精神层面。新农村建设,既要强调“建新发展”的一面,又要强调“保护历史”的一面,使有保护意义或者发展价值的传统民居、传统工艺、传统文化在农村现代化进程中得到保护和发展。既要注意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等社会经济方面的发展目标,又要注意通过探索和试验,努力实现形成好的发展机制、建立好的村庄治理结构、营造好的制度环境等体制和管理方面的改革目标。
要实现这样的基本目标,必须注意遵循以下四个原则:
一是规划先行的原则。当前农村发展中普遍存在着缺乏规划或者规划不科学等问题,导致一些地方村庄建设杂乱无章、各自为政、功能不全,出现“只有新房,没有新村”的状况。这已经成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最为紧迫、最为突出的问题。要从当地实际出发,充分挖掘和体现地方特色,搞好乡村建设规划,分步实施,稳步推进,切实改变农村的村容村貌。
二是坚持多样化、特色化的原则。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可以有统一的目标要求,可以有一致的原则理念,但切忌搞一刀切,避免发展模式的单一性。所有外国的、外地的好经验、好模式,在具体到一县一乡一村时,必须坚持与当地的实际相结合,取其精华,扬我特色。新农村建设,要特别注意生态系统的维护和生态环境的建设。生态系统所具有的供给功能、调节功能、文化功能以及支持功能,是人类福祉不可或缺的。农村原本就应该是一种田园风光,应该是一种生活相对比较和缓,给人的感觉比较和谐的地方。如果光顾着拿来城市现代化的硬件,而舍弃了这些“原生态”的特色,那就是舍本求末。
三是强化公共政策、公共财政和公共服务作用的原则。在体制机制上加大改革力度,进一步打破城乡分割的体制,逐步加快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着力在城乡统筹过程中进行制度创新与中间制度安排。要在稳定现有各项农业投入的基础上,保证新增财政支出和基本建设投资向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倾斜,加大各级政府投入力度,扩大公共财政向农村的覆盖范围,强化政府对农村的公共服务。调动全社会力量扶农助农兴农,逐步形成在政府带动下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农村基础设施和社会公共事业投入的稳定增长机制和多元化的投融资机制。要改善农村的软硬投资环境,吸引走出农村的农民回乡投资,吸引城市和国外的投资者到农村投资兴业。
四是尊重农民意愿和村社习惯、习俗、惯例的原则。必须明确新农村建设的主体是农民。政府的推动要遵循农业、农村、农民的发展特点、规律以及发展需求和过程,尊重农民的意愿。在这一过程中始终突出和激发农民自发、自助、协同的主体意识与创造性、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不能本末倒置,搞形式主义、形象工程、花架子。如果对社会主义新农村进行经济学、社会学分析,我们就会发现一个影响农村经济运行和农村社会生活的重要因素和重要力量——乡村的习惯、习俗和惯例。有别于亚当·斯密所说的“看不见的手”,我们姑且称之为“若隐若现的手”。在制度经济学家那里,习惯是指个人行事与活动中所呈现出来的结果、“事态”中的一致性;习俗是许多“个人习惯中的相似点”,作为一种“自发社会秩序”,是无意识的人类行为积累的结果,是通过学习和模仿而传播沿袭下来的整个文化的遗产;惯例是在人们的社会生活与交往中较长时间驻存,并对人们行为有较强约束、规制与调控力的一种显俗(责任编辑:特色研究会)
------分隔线----------------------------
发表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表情:
用户名:密码: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推荐内容